近年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立法职能,积极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全方位赋能陕西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占峰在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工作视为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通过出台《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一系列法规,进一步深化与国际接轨的制度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极大促进了投资贸易便利化,为陕西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在科技创新领域,修订并制定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为科技成果转化搭建了法律桥梁,为陕西向科技强省迈进筑牢了法治根基。同时,还聚焦“三农”工作,修订实施了多部相关法规,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以民为本,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秉持人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立法中深度厚植“民生底色”。对涉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法规的修订,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的推进,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并通过制订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等相关法规,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迅速出台相关决定,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法治保障。此外,还加强了社会事业领域立法,如红十字会、慈善、养老服务等立法的推进,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持续提升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文化传承,助力文化强省建设。修订了秦始皇陵保护条例,审议制定了黄帝陵保护条例,全力守护民族圣地与精神标识。同时,还加强了革命文物和传统文化的保护,修订《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制定《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为文化强省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生态优先,促进绿色和谐共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逐步构建起符合陕西特色的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依法治省,完善制度支撑。通过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法规,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大幅提高治理效能。同时,在防范安全风险方面,制定全国首个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规性决定,修订安全生产条例,出台多领域安全法规,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民主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立法充分体现人民意愿,通过多渠道征求意见,尤其是在法规草案审议阶段,注重吸纳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确保每一部法规都能最大程度地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创新驱动,增强立法工作实际成效。依据中央要求开展法规清理,优化法治环境,编写法规释义为实施监督提供参考。加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此外,还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区域同题共答,助力区域协调发展。
上下联动,提升全省立法整体水平。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指导各设区的市完善立法制度,提升立法质量。近年来,设区的市法规数量增加、内容丰富、特色突出,众多法规成果精准对接地方发展需求,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备案审查,筑牢法治统一坚实防线。自2017年起,陕西省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近年来更是系统推进新旧法冲突问题的解决。此外,还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公众可以通过平台便捷查询法规,参与审查建议,推动法治建设的透明化和民主化。
“展望未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深化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动法治陕西建设迈上新台阶。”王占峰表示,陕西将继续稳中求进,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推动陕西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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